和谐社区组织学习 内蒙古自治区《宗教事务条例》
和谐社区组织学习
内蒙古自治区《宗教事务条例》
1 2月24日下午,新华街道和谐社区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。
通过集中学习,让我们对“宗教活动”、“非法宗教活动”和“宗教极端”的概念和行为有了更多更深的认识和了解,进一步明确了任何宗教极端行为都被法律禁止、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。
参加学习的社区工作人员表示,首先必须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悟《条例》的内容和内涵,积极引导各族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正确认识民族、宗教和国家的关系,培育良好的爱国情操,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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